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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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教研组、有关课题负责人: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关于组织
2013
年甘肃省基础教育科研课题集中鉴定结题的通知》(甘教规办﹝
2013
﹞
04
号)文件的精神,学校组织参加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
2013
年基础教育科研成果课题(项目)集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1
.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
2010
年及
2010
年后立项课题。依据课题管理办法,凡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立项的课题,必须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鉴定结题。
2 。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2 。国家、部委及其他厅局有关教育研究的课题,经本人请示立项单位同意,也可参加甘肃省教育规划办鉴定。
二、鉴定办法
根据《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办法》开展鉴定工作。对本次通过鉴定的课题,由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颁发“甘肃省教育科研成果鉴定证书”,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成果公告”,通过甘肃省教育科学研究所网站予以公布。
三、时间安排
学校教研处组织本校鉴定申报工作,于
6
月
17
—
21
日上报省规划办,逾期不予受理。规划办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鉴定材料。
四、报送要求
1.
凡申报参加鉴定的课题,须填写报送《甘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鉴定申请•审批书》(附件
2
)一式二份。
2.
报送鉴定材料二份(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所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3.
请有关课题负责人从省教科所网站(
www.gsier.com.cn
)下载并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和其他附件,于
6
月
10
日
前报送到学校教研处。
教研处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