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德   开智   健体   立美   尚劳
您的当前位置是:甘肃省兰州第一中学 >教研活动 >专业发展 > 兰州第一中学教师科研考核奖励办法介绍

兰州第一中学教师科研考核奖励办法介绍

兰州第一中学教师科研考核奖励办法介绍

发布时间: 2012-03-09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5005
兰州第一中学教师科研考核奖励办法介绍
(试用稿)

2004年9月制订
2007年修订
    教育科研是塑造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的必由之路,是透视教育改革的窗口,也是我校树立的“三个样板”之一。为了增强我校教师的科研意识,促进我校的校本教研,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一流教师、办一流学校,特制订我校教育科研考核办法。
    本办法由考核办法、奖励办法和实施细则三部分组成,校教研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一、考核办法
    1.本办法对教育科研进行量化考核,考核项目和赋分标准见附表。
    2.教育科研考核奖励每两年进行一次。参加考核的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向教研处申报,教研处组织考核后,学校向有关人员发放证书和奖金。
    3.教师的申报表和获奖情况记入教师个人科研档案,作为教师工作评价、晋升职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二、奖励办法
    教育科研考核奖励包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励奖等3项。教研处对所申报的材料审查核实,按所得分数评定,经主管副校长、校长批准后给以奖励。
    1. 教育科研先进集体
    此项奖励限于学科教研组,按教研组人均考核分数排队,评出教育科研先进集体2个组,颁发奖状和奖金;评出教育科研集体鼓励奖2个组,颁发奖状。
    2. 教育科研先进个人(30名)
    按每位教职员的考核分数全校排队,取前30名,颁发证书和奖金,各等级人数依分数分布情况而定。
    特等奖:1000元 一等奖: 800元 二等奖:500元 三等奖:200元
    三、实施细则
    1.同一项成果只在某一考核项目评分(按最高得分项目评分),不重复得分。
    2.1、2类作者为两人以上者,第一作者取最高分,第二作者以后的依次递减5分,最低为5分。
    3.第1类指教师按学校要求上交但未发表未获奖的论文或经验材料,意在使每位教师都有获得鼓励奖的机会,但多交不计分。
    4.参加考核评定的“论文”系指以学科知识或教育教学研究为内容的文章,不包括新闻稿、文艺作品和一般实用性的文章。
    5.“学术著作”指有独立的视角和观点,有相对完整的知识体系的学术专著和教育教学著作。
    6.“学习指导书”指对教材或考纲进行了重组、归纳和阐述以指导学生学习的著作,也可配有一定数量的习题。
    7.第5、6、7类全书6万字以上者按赋分标准考核评定,全书6万字以下者考核分数减半。一部著作经过修订再版,且修订内容超过1/3,考核分数减半。
    8.“合著”指2—3人并列署名的著作。作者3人以上者,视为参编。参编人员按4~6人30分/部•人、7人以上按20分/部•人计分。
    9.公派的支教课按教学比赛的等级分取平均分。
    10.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未结题,也没有阶段性成果(相关的文字性材料),不参加考评;若有阶段性成果,参照第12类减10分。
    11.教育科研成果获奖,如果授奖单位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教育学会及所属专业委员会、科协、社科联,则按第11类考核,如果是课题组或其他民间学术团体,则按其11类降一级对待,例如:被国家级课题组授奖的成果按省级对待。
    12.教育科研成果奖的拥有者按该奖项的最高分记分,获奖证书未署名但属于主研人员,按该奖项的最高分减10分记分。
    13.一部学术著作中,本人不属于主编、副主编、参编人员,但有署名文章被收录,可按一篇省级论文计分。
    14.学生的论文、科技创新成果获奖,其指导教师的考评分参照11类减半。
    15.各种荣誉奖(或荣誉称号)、奥赛教练员(含各学科教练员)不参加考评。
    16.教师上报的各类成果,依据相关证明材料核实后予以认定,没有相关材料不予认定。
    17.提倡实事求是,严禁抄袭他人成果。一旦发现抄袭现象,即取消当事者参加本年度教育科研考核的资格。
    18.本办法不能涵盖的问题,由教研处与申报人协商解决,必要时报请校领导审议。
    (附件:考核项目及赋分表、成果申报表)
附: 表一:兰州一中教师教育科研成果考核项目及赋分表
考核项目及级别
分   值
1
校级教育教学论文或经验总结
15 分/篇
2
报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或各级专业会议交流论文
 
市  级
20 分/篇
省  级
25 分/篇
国家级
30 分/篇
3
各级专业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参照第2类加5分
4
主讲各级示范课、
研究课、支教课
校级一等奖 15 分,二等奖 10 分,三等奖 5
市级一等 25 分,二等 20 分,三等 15
省级一等 35 分,二等 30 分,三等 25
国家级一等 50 分,二等 40 分,三等 30
5
正式出版学术著作(含教材)
独  著
60 分/部
合  著
40 分/部
主编、副主编
40 分/部
参  编
35 分/部
6
正式出版学习指导书
参照第5类减5分
7
正式出版习题资料书
参照第5类减10分
8
未出版著作、大型文集
参照第5类减15分
9
正式出版的著作(含教辅)配套磁带
15 分/套
10
未出版的大型考试的录音磁带
10 分/次
11
  教育科研成果获奖[含系
列论文、论著、研究报告
(含实验报告)、音像制品、
课件制作等]
校级一等30分,二等20分,三等10分
市级一等40分,二等30分,三等20分
省级一等50分,二等40分,三等30分
国家级一等60分,二等50分,三等40分
12
教育科研课题成果
通过各级结题鉴定
校  级
主持人20分/项,成员5分/项·人
市  级
主持人30分/项,成员10分/项·人
省  级
主持人40分/项,成员20分/项·人
国家级
主持人50分/项,成员30分/项·人
13
教育科研课题未通过各级结题鉴定,但有中期成果材料
 
参照第12类减半评分
14
被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及学术团体聘为专家、评委
市  级
组长25分,成员20分
省  级
组长30分,成员25分
15
被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机构
聘为会考、中考命题或审题专家
20

陇ICP备170048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