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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中迎校庆110周年“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广场”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2-06-02   | 来源:本站原创 | 点击数:4210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校园,同时发挥广大学生在艺术方面的个性与特长,促进全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生活、学习风貌。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以迎接我校建校 110周年校庆为契机,于 5月份举办我校“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广场”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公布如下,请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以实际行动向母校 110岁生日献礼,共享校庆盛典。
一、活动主题
传承文化·享受艺术·舞动青春·献礼母校
二、活动内容
第一部分:文艺汇演
第二部分:配乐诗朗诵
三、 参加对象
全体师生及部分家长
四、演出时间
1.节目审查时间: 5月12日(周六)高二年级14:00~16:00
                                 高一年级 16:00~18:00
2.正式演出时间:
1)高二年级文艺汇演:5月19日(周六)14:30~16:30
2)高一年级文艺汇演:5月26日(周六)14:30~16:30
3)配乐诗朗诵:5月25日(周五)14:30~16:30
五、演出地点
1.节目审查地点:弘毅院
2.正式演出地点:学校体育馆
六、节目要求
1.参演节目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具有校园特色,结合时代性、思想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能体现当代中学生的青春活力和艺术才华。
2.参演人数不限,但演员必须为我校高一、高 年级在校学生。
3.演员应精神饱满,服装应得体、整洁、美观。
4.表演形式力求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可以是声乐演唱(合唱、独唱或重唱)、器乐演奏(独奏或合奏)、舞蹈(民族舞、现代舞、街舞、健美操)、曲艺(小品、相声)及小型舞台剧等。
5 文艺汇演每个节目表演时间控制在 5分钟—7分钟 为宜,配乐诗朗诵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所有参演节目均不得超过10分钟)。
6.参演节目必须提前准备好演出服装、音像资料和道具等。
7.各班委会和团支部要在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本次活动,保证节目质量。
七、参赛方式
1.文艺汇演报名以班级为单位,每班准备 1个 节目参加审查。
2.配乐诗朗诵以班级推荐、个人自荐方式报名,从中筛选出 10名左右选手进行比赛。
3.所有参赛选手请认真填写节目报名表,于 5月11日 前报送学生会文艺部。
4.节目顺序按节目类别电脑抽签排定,并将提前公布各班。
八、参与评委
届时将邀请学校领导、部分老师参与评审,共计约 12~15人组成。
九、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 按场次进行评比,每场演出设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均颁发荣誉证书。
十、演出纪律及要求
1.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演出现场纪律,到指定区域就座,严禁喧哗。
2.全体学生必须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礼貌,讲普通话。
3.参赛选手需 提前四十分钟到场进行准备工作,观赛同学需 提前十分钟入场
4.各班主任要按时到场参加本次活动,认真组织好本班学生。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生处、团委、学生会、高一、高二年级组、音美组、语文组

201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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