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二年级研究性学习
发布时间:
20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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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共同构成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必修课列入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修订稿)》,学生必须按照规定取得相应学分(15个学分)后方可毕业。高一年级已经于2011年9月——2012年4月完成了第一个研究性课题,高二年级计划于2012年9月——2012年12月底完成第二个研究性课题,课题完成并将课题研究成果上报教务处后,方可评定该门课程成绩合格,并由指导教师认定6个学分。
为落实新的课程标准的要求,保障研究性学习有计划、有目的、有特色的良性运行,全体教师要认真总结以往指导研究性学习的经验和方法,进一步提高认识,更新观念,促进学生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
一 、2012—2013—1学期高二年级研究性学习活动安排表
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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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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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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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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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周至第三周
(8月27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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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教师填写“研究性学习学生备选课题”登记表并于2012年9月12前报教务处樊严老师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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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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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周星期五下午第1节班会课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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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本学期研究性学习活动各项事宜。学生选定课题,聘请指导教师,与指导教师见面,成立研究小组,明确组内分工,开始小组活动,制定课题“研究方案”。各班班长或学习委员统计课题选定结果并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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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各年级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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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全体教师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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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周至第七周
(9月24日——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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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学生“设计方案”,准备“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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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室、各教研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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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与课题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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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周星期四下午第四节课(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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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开题会,课题评审(班主任负责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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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各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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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全体教师及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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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周至第十二周(10月22日——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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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组搜集和分析信息资料,实施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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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室、各教研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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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与课题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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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周(11月19日——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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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组初步交流小结,完成课题“中期检查”,调整研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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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室、各教研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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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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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至第十五周(11月26日——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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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纳整合资料,撰写研究论文或研究报告,完成《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指导手册》的各项内容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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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教室、各教研组办公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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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与课题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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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周星期四下午第四节(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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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课题结题会,指导教师评定成绩并认定学分,评选“优秀课题”(班主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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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各班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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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全体学生和指导教师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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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周至第十九周(12月17日—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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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将研究成果及结题材料教务处存档、并进行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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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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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性学习需要提交的成果及结题材料内容:
课题结题后,请指导教师于12月26日前负责收交以下研究性学习成果及材料进行汇总:
1、每个学生的“兰州一中学生研究性学习评价表”一份交班主任统计(每个课题组成员都必须有成绩评定和学分认定,各班登记表由各班派人于结题前到教务处领取);
2、研究性学习课题成果登记表(指导教师填写交教务处);
3、各课题小组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论文一份(用A4纸打印);
4、各组“优秀课题”的研究报告、调查报告或论文的电子文档一份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研究性学习指导教师备课手册》;
2012.9.5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