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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一中首届“弘毅好少年”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学有榜样,在家庭孝敬父母,在学校尊敬师长、礼让同学,在社会谦恭待人,形成人与人之间彼此尊重、互相帮助的和谐关系。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全校学生自觉践行“养德、开智、健体、立美、尚劳”的办学理念,全方位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全面形成“争做文明学生、共创文明校园”的氛围。

二、活动主题

养文明礼仪  创文明校园  做文明少年  展弘毅风采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1月

五、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一)奖项类别:

首届“弘毅好少年”设“自强自立”、“尊师孝亲”、“诚信守礼”、“勤学创新”、“勤劳节俭”、“志愿奉献”等六个奖项类别。

(二)评选标准:

基本标准:自尊自信,遵纪守法,学习勤奋,综合素质良好。

具体标准:在以下某个或某几个方面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示范性和一定的影响力。

1.“自强自立”好少年:目标明确,积极乐观,独立自主,热爱生活,热爱锻炼,勇担责任。

2.“尊师孝亲”好少年:懂得感恩,尊敬师长,孝敬长辈,遵守纪律,热爱集体,分担家务。

3.“诚信守礼”好少年:为人诚实,言行一致,举止得体,行为文明,恪守公德,正直勇敢。

4.“勤学创新”好少年:好学善思,成绩优良,积极进取,勤于探索,特长鲜明,勇于创新。

5.“勤劳节俭”好少年:热爱劳动,珍惜成果,勤俭节约,不比吃穿,注重环保,合理理财。

6.“志愿奉献”好少年:热心公益,关爱他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帮助弱小,长期坚持。

六、活动实施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11月30日—12月6日)

1.围绕活动主题,全校范围内广泛动员,公布评选方案,宣布活动意义、流程,提出具体要求,引导全校学生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2.各班积极开展题为“争做优秀弘毅人”主题班会,举行活动启动仪式,针对各奖项类别进行深入学习讨论,制定本班推荐方案。

3.全体班主任认真学习领会活动精神,告知学生和家长,让每一个学生、家长了解并支持本项活动。

(二)第二阶段:推荐选拔(12月7日—12月25日)

1.12月7日—12月14日,各班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形式,评选出本班候选人(1-2名),并向所在年级部提交“推荐表”及相关材料。

2.12月15日—12月25日,各年级部组织班主任、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对本年级各班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每个奖项确定1-2名候选人,并在各班进行公示,接受全年级同学监督评议,无异议后将名单和相关材料上报学生处。

(三)第三阶段:总结认定(12月26日—12月31日)

由学生处和团委组织,会同有关部门对全体推荐人选做最后评定,每个类型评选2—3名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最终确定首届“弘毅好少年”人选名单。

(四)第四阶段:表彰奖励和宣传(2021年1月)

为最终评选出的“弘毅好少年”颁发荣誉证书,后期利用校园广播、学校微信公众号、学校官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在学生中营造“争做文明学生、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氛围。对于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推荐为省、市“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人选。

七、活动要求

1.全校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深入挖掘典型事例,形成文明美德的教育氛围。

2.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兼顾年级分段和不同类型学生,评选程序要严谨、细致、规范,评选过程要公平、公正、公开。

3.通过活动的开展,有效发挥榜样的作用,真正使教育的内容入心入脑,并转化到学生的实际行动中去,切实提高全校师生综合文明素养。

 

学生处  团委

2020年11月30日


附:兰州一中首届“弘毅好少年”推荐表.docx